文章摘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鱼粉的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标志、包装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鱼、虾、蟹类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的废弃物为原料,经干法(蒸干、脱脂、粉碎)或湿法(蒸煮、压榨、烘干、粉碎)制成的饲料用鱼粉。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粉的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标志、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虾、蟹类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的废弃物为原料,经干法(蒸干、脱脂、粉碎)或湿法(蒸煮、压榨、烘干、粉碎)制成的饲料用鱼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917-86 配合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法 GB/T 6432-94 饲料中粗蛋白质测定方法 GB/T 6433-94 饲料粗脂肪测定方法 GB/T 6435-86 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6438-92 饲料粗灰分测定方法 GB/T 6439-92 饲料水溶性氯化物测定方法 GB 5917-91 饲料卫生标准 GB 5917-91 饲料中铬的测定方法 GB 5917-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 3.要求 3.1 原料 鱼粉生产所使用的原料只能是鱼、虾、蟹类等水产动物及其加工的废弃物,不得使用受到石油、农药、有害金属或其他化合物污染的原料加工鱼粉。必要时,原料应进行分拣,并去除沙石、草木、金属等杂物。 原料应保持新鲜并及时加工处理,避免腐败变质。已经腐败变质的原料不应再加工成鱼粉。 3.2 感官指标 3.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表2 特级品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粉碎粒度 至少98%能通过筛孔为2.80mm的标准筛 粗蛋白质,% ≥60 ≥55 ≥50 ≥45 粗脂肪,% ≤10 ≤10 ≤12 ≤12 水分,% ≤10 ≤10 ≤10 ≤12 盐分,% ≤2 ≤3 &nbs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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