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动物源食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饲料添加剂作为全价配合饲料的核心和精华部分,其合理使用是生产动物源绿色食品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则,以规范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本文拟对此作一综述,为生产中饲料添加剂的合理使用提供指导。一饲料添加剂的概念和分类......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动物源食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饲料添加剂作为全价配合饲料的核心和精华部分,其合理使用是生产动物源绿色食品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则,以规范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本文拟对此作一综述,为生产中饲料添加剂的合理使用提供指导。
一 饲料添加剂的概念和分类
饲料添加剂,其定义为:为满足特殊需要而加入的少量或微量营养性或非营养性物质(见《饲料工业通用述语》);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其定义为: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质。两者的定义不完全一样,前者重在目的和用途,后者则从行为的角度对饲料添加剂下定义;但两者均突出了其微量性的特点,反映了饲料添加剂在饲料总组分中所占的比例很小。
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条,饲料添加剂分为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两类,但从广义范围上则应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在本文中饲料添加剂均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饲料添加剂和药物饲料添加剂三大类。
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指用于补充饲料营养成分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饲料级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非蛋白氮等。
一般饲料添加剂:指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药物饲料添加剂: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
二 饲料添加剂使用的层次
根据目前饲料添加剂使用的范围和受限制程度,本文将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分为五个层次。
1禁止使用的添加剂:
此类添加剂主要指药物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此类添加剂可通过饲料或饮水途径进入动物机体,产生药物残留,或产生“三致”性而危害人体健康,因而禁止其在食品动物中的使用,这是对所有饲料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必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农业部公告176号),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该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用药物品种。
(1)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包括盐酸克伦特罗、沙丁醇胺、莱克多巴胺等,共7种。
(2) 性激素类:包括已烯雌酚、雌二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促卵泡生长激素等,共12种。
(3) 蛋白质同化激素:包括碘化酪蛋白、苯丙酸诺龙及其注射液2种。
(4) 精神药品类:包括(盐酸)氯丙嗪、盐酸异丙嗪、安定、利血平、苯巴比妥及其钠盐等,共18种
(5) 各种抗生素滤渣:为各种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三废,对养殖业的危害较大,一是易引起耐药性,二是未做安全性检查,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随后农业部又于2002年3月5日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该清单中共列出了21类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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