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一、总体要求(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家禽进行强制免疫,存栏家禽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对防疫条件好、进口国有要求的出口企业,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途的家禽,报经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对家禽不免疫。(二)口蹄疫对所有猪、牛、羊等家畜......
所有怀孕母畜必须进行免疫。为减轻免疫副反应,可将疫苗多点多次进行免疫,并避免动物剧烈活动。
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免疫剂量分别是成年猪、羊的一半。
犊牛:90日龄时进行初免,免疫剂量是成年牛的一半。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调运家畜免疫
对调出县境的种用或非屠宰畜,要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
4.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动物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的所有县的全部易感动物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二)疫苗使用
牛、羊、骆驼和鹿: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
猪:使用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进行免疫。
(三)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四、猪瘟免疫方案
(一)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20日龄首免,6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
种猪:20日龄首免,6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新引进猪:及时补免。
(二)散养猪免疫
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四)免疫方法
按疫苗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五、新城疫免疫方案
(一)规模养鸡场免疫
种鸡、商品蛋鸡:1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初免;7-14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免疫一次,对在禽流感免疫程序中要求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地区的家禽,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进行免疫;间隔3~4周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加强免疫;12周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新城疫灭活苗强化免疫,19周龄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疫苗免疫。
肉鸡:7日~10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首免,2周后,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加强免疫一次。各规模养鸡场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新城疫免疫抗体水平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
(二)散养户免疫
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对未免鸡补针。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等高风险区域的所有鸡只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四)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六、狂犬病免疫方案
(一)免疫程序
初生幼犬3月龄时进行首次免疫,12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此后每年进行一次免疫。
(二)免疫方法
按疫苗说明书规定进行。城镇犬按养犬管理规定,必须用灭活疫苗免疫。
(三)免疫时间
春季对所有犬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以后对未免疫犬及时补免。
七、炭疽、布鲁氏菌病和猪流行性乙型脑炎免疫方案
炭疽:对5年内曾发生过疫情的乡镇易感牲畜每年进行一次免疫。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所有易感牲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布鲁氏菌病:疫病流行地区,在春季或秋季对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免疫。
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疫病流行地区,在蚊虫出现前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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