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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农作物农药药害鉴定管理办法            【字体:
广东省农业厅农作物农药药害鉴定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饲料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



文章摘要(广东省农业厅2007年5月24日以粤农〔2007〕125号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农作物农药药害鉴定工作,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使用农药后,农作物生长、产量......


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应在5个工作日内结束,不能达成调解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请消费者协会、仲裁机构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农作物农药药害鉴定书》格式文本由省植物保护机构统一印制。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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