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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县扎实有序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字体:
河北唐县扎实有序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



文章摘要唐县是河北山区大县,总面积212.5万亩,其中山区面积占82%。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林业“三定”、“四荒”拍卖等一系列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两个山区综合治理开发五年规划,12条治山兴林优惠政策,探索总结出统分结合、分山到户、“三定一押”、股份制、庄园式、基地式、商务式、企业式等8种山区......



    唐县是河北山区大县,总面积212.5万亩,其中山区面积占82%。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林业“三定”、“四荒”拍卖等一系列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两个山区综合治理开发五年规划,12条治山兴林优惠政策,探索总结出统分结合、分山到户、“三定一押”、股份制、庄园式、基地式、商务式、企业式等8种山区开发模式。政策的出台、机制的活化与创新,激发了全社会办林业的原动力,调动了广大群众包山、治山的积极性,全县林业得到长足发展。
    2007年,县委、县政府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产权制度的根本性改变,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一次重新分配,是一项促进林业发展的系统工程,也是唐县加快林业发展、促进林业上台阶的新机遇、新起点。我县坚定信念,稳固立场,举全县之力谋林改,聚全县之智抓林改。截至目前,已明晰产权、落实主体65万亩,登记发证面积25万亩,发证560本。
    一、坚持“五个强化”,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林业、国土、发改、城乡规划、财政、公、检、法、司等21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村都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安排部署,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亲自抓落实,形成了三级主要领导抓林改的局面。严格落实县领导联系点、成员单位包乡制度,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为林改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二是强化宣传,优质服务。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明白纸、林改政策问答、刷写标语、编发简报等形式,对林改政策、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对林改当中的各种政策问题,由专人负责解答,同时开通咨询电话。组建林改服务小分队,分片包乡进行现场指导。三是强化示范,典型带动。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等不同地域特点,筛选了代表面广、示范性强的2个乡镇的3个行政村作为林改试点村,先行一步,严格程序,依法操作,摸索了经验。四是强化调研,严格督导。县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乡、村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集政策性意见和方法步骤为一体的县林改实施方案;按程序编制完成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划林地112.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2.8%。先后3次召开专门调度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有力地推动林改进程。五是强化程序,依法规范操作。严格遵守《森林法》、《土地法》、《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把好方案制订关、外业调查关、政策法规关、工作质量关和确权发证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
    二、注重“四个结合”,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落实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一乡多策,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灵活选择“两限一扩”、“分加卖”、“分股不分山”、“拍卖植树权”、“两定一押”等方式抓林改。北罗镇白家庄村,采取“拍卖植树权”方式,即对农村路、沟、堤的植树权进行拍卖,明确承包期限和绿化时限,明确管护措施、收益分成比例和具体栽植办法,破解了包而不治、只栽不管、人为破坏、占地胁地等难题,这种做法得到大力推广。目前,全县共完成农田林网控制面积20多万亩,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5%。二是实施林改与促进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唐县有较好的“四荒”拍卖基础和较完善的开发模式,通过确权发证,以法律形式保障了林农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广大群众逐步树立了“把山林当资产来经营、当财产来管护”的新观念,极大地激活了林业发展机制。林农不再只顾眼前利益,更看重森林的永续利用,促进了林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林改举措与稳定大局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稳定,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调处,彻底解决山林归属不清、责权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等深层次问题,确保组间问题不出村、村间问题不出乡、乡间问题不出县,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林改成绩与干部考核相结合。用层层签订林改责任状把林改工作完成情况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挂钩,实施“以奖代补”,通过强化奖惩,充分调动了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形成了“以落实论本事、以实绩用干部”的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机制,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林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狠抓“四个一批”,扎实有序地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四个一批”即“巩固一批、完善一批、发展一批、包装一批”。“巩固一批”,就是对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的,给予充分法律承认,使林地、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完善一批”,就是对虽有经营主体,但没有承包合同或合同不完善的,进行规范和完善。“发展一批”,就是将具备落实经营主体条件的,尽快落实经营主体。“包装一批”,就是对因自然、社会等方面的原因暂不能落实经营主体的,对症下药,进行包装,为下一步落实主体打下基础。如:对立地条件差、宜林荒山面积大、劳力少,靠分户承包难以奏效的地方,由先由村集体先统一组织开发,再以承包、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村干部存在为难情绪,不愿搞林改,或村民对林改持怀疑态度,不愿参与林改的,通过宣传、培训,让干部群众真正明白林改的目的和好处,并通过试点、典型进行带动和促动。
    通过林改,激活了林业内部机制,调动了经营主体积极性,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逐步形成了产权主体清晰、责权关系明确、管理机制灵活的林业发展格局,广大群众治山兴林热情空前高涨,一大批非公有制造林典型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全县林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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