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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销售、运输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            【字体:
上市销售、运输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农业技术资料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2



文章摘要上市销售、运输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的、或销售、运输有病、病死、死因不明动物的,将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的动物,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出售的动物,依法补检,经检疫合格的动物,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


上市销售、运输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的、或销售、运输有病、病死、死因不明动物的,将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的动物,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出售的动物,依法补检,经检疫合格的动物,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由货主在动物防疫监督下作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予以销毁。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违反规定销售、运输有病、病死、死因不明动物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出售的动物、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因上述违法行为而引起重大动物疫情,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厅畜牧管理局
联系电话:0571-8698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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