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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猪场(户)防疫规定            【字体:
规模养猪场(户)防疫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农业技术资料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2



文章摘要一、严格猪场门卫制度。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不得进入饲养区;饲养区内外车辆、用具分开使用。二、饲养区大门口设立宽等于门口、长大于2米、深15厘米的清毒池,猪舍门口设有消毒垫,消毒液保持新鲜有效,进出人员、车辆须经过消毒池或消毒垫。三、从外地引进的猪只,先检疫,再接种疫苗,......


一、严格猪场门卫制度。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不得进入饲养区;饲养区内外车辆、用具分开使用。
二、饲养区大门口设立宽等于门口、长大于2米、深15厘米的清毒池,猪舍门口设有消毒垫,消毒液保持新鲜有效,进出人员、车辆须经过消毒池或消毒垫。
三、从外地引进的猪只,先检疫,再接种疫苗,隔离饲养3周以上,健康者经体表消毒后才能进入饲养区。
四、已出场或已装运上车的猪只,不准返回饲养区;车辆未经消毒,不得运猪。
五、饲养工作人员外出返场时,须更换衣鞋,并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场。
六、外来猪肉、猪副产品,特别是冻肉、冻肥膘不得带入饲养区;猪场工作人员的肉食品应由本场提供。
七、饭店、食堂的泔水、洗肉水未煮沸消毒不得带入饲养区喂猪。
八、饲养区每天清扫;每周全场带猪消毒1-2次。
九、对猪群按规定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
十、发现猪群有疫情或可疑疫情,应及时报告县防检站,电话:4206151。(赵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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