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在我国,渔药已逐渐成为兽药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产值、产量和行业利润逐年增大。目前,在使用环节的管理权已明确由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养殖水产品中的渔药残留也由渔业主管部门监控。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渔药,正确处理其在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已成为渔业监督和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渔药的定义,渔药的生产、经营状况,渔药的监督管理情况以及渔药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1渔药的定义、生产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
、毒杀芬、滴滴涕、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呋喃丹、杀虫脒、双杀脒、氟氯氰菊酯、五氯酚钠、孔雀石绿、锥虫胂胺、酒石酸锑钾、磺胺噻唑、磺胺脒、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那斯、氯霉素、红霉素、杆菌肽锌、泰乐菌素、环丙沙星、阿伏帕星、喹乙醇、速达肥、己烯雌酚、甲基睾丸酮。规定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变态)毒性的渔药。但非法用药问题仍然严重,比如用汞制剂杀虫,用氯氰菊酯、五氯酚钠制剂灭螺,使用氯霉素治对虾白斑病,用孔雀石绿治水霉病等。这些药物残留会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伤害。面对上述问题,应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加大对养殖者的素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其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第二,加强我国渔药方面的基础研究,制订有关规范。第三,加强应用研究,开发高效、低毒、无残留渔药。 3. 6 渔药使用对环境生态的损害 渔药作为外来投入品,对养殖水体中的有益生物有影响,对大的生态环境也会有较大的影响。消毒剂的使用造成有益菌被杀死,重金属制剂的使用造成海区内底栖贝类中重金属污染严重超标。而在海捕虾中检出氯霉素的问题,也警示我们应对渔药在养殖水体中的分布代谢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4 渔药残留及其检测技术 所谓药物残留,即在水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残留的渔药的原型化合物和其代谢产物,包括与药物本体有关的杂质。 4. 1 最高残留限量标准问题 我国制定了《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5070-2002)》标准。规定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氯霉素、呋喃唑酮、己烯雌酚、喹乙醇、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磺胺类及增效剂 (碘胺嘧啶、磺胺中基嘧啶等按总量计)允许存在于水产品表面或内部的最高浓度为100µg/kg。 但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国往往对不同的品种又做出了更详细、更严格的要求。如日本,对鳗的要求就非常严格,而且其检测的药物品种也在不断的变化。 总之对药物残留的理解,除了其科学性和权威性之外,还应当认识到其已附加了贸易技术壁垒的因素。因为我国是水产出口大国,同时又进口某些品种,所以应当正确对待和把握这一量值,并进行系统化研究,不断补充和完善,使其既可以促进我国水产品质量水平提高,保障人民健康,又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4. 2 渔药残留检测技术问题 在进行渔药残留检验、分析时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1)采用官方采样程序,注意取样的科学性与代表性。(2)采用合理的样品前处理方法。(3)采用正确的药物分析方法。(4)进行准确的结果判断。要根据抽样、检测、养殖用药判断结果,做到客观、公正、正确。目前,渔药残留检测方法主要有四类:第一,微生物测定方法,它简单、快速、便宜,但较繁琐;第二,分光光度法,它比较简单、便宜、易操作,但主要缺点是精确度较低。第三,气相色谱法及高效液相色谱法,色谱法具有分离效果好,测定精度高的优点;第四,酶联免疫法,它适用于快速地对药残进行筛选和普查。 药残检测的另一个特点是,不仅对药物原形进行检测,而且加强了对代谢产物的检测,这使得我们必须对渔药在水生动物中的代谢规律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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