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在我国,渔药已逐渐成为兽药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产值、产量和行业利润逐年增大。目前,在使用环节的管理权已明确由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养殖水产品中的渔药残留也由渔业主管部门监控。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渔药,正确处理其在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已成为渔业监督和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渔药的定义,渔药的生产、经营状况,渔药的监督管理情况以及渔药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1渔药的定义、生产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
在我国,渔药已逐渐成为兽药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产值、产量和行业利润逐年增大。目前,在使用环节的管理权已明确由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养殖水产品中的渔药残留也由渔业主管部门监控。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渔药,正确处理其在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已成为渔业监督和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渔药的定义,渔药的生产、经营状况,渔药的监督管理情况以及渔药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 1 渔药的定义、生产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1. 1 渔药的定义 水产增、养殖过程中用于预防、控制治疗水生动物、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用以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切物质。 1. 2 种类 我国渔药品种很多,常用药物按性质和用途大致可以分为如下6类:消毒剂、驱杀虫剂、抗微生物药(抗生素、磺胺类、呋喃类)、代谢改善和强壮剂(激素类)、基因诱导剂和疫苗以及中草药。 1. 3 生产状况 渔药在我国生产已久,50年代初主要以中草药为治疗鱼病的主要药物,人民群众从生产实际出发,利用我国传统药学知识,开发创新地研究并运用于渔业生产,药物价格便宜,易得,易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而这种做法正符合了当今崇尚自然的理念。当然这主要是受当时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的限制。随着我国养殖渔业的发展,这种模式已不能适应生产力的需要。 以往,主要由以生产兽用药为主的药厂附带生产少量渔用药。我国渔药的规模化生产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全国渔药厂家寥寥无几。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渔药品种从最初的生石灰、中草药发展到消毒剂、驱杀虫剂、抗微生物药(抗生素、磺胺类、呋喃类)、代谢改善和强壮剂(激素类),甚至包括免疫多糖、基因诱导剂、疫苗等。据2000年不完全统计,全国专业的渔用药物生产厂 300多家,生产种类300多个,产量2.5t,创产值3亿多元。它们主要集中在山西、江苏、湖北、湖南、广东、浙江、北京、四川等地,已形成完整的产品体系。 1. 4 经营状况 由于水产养殖行业发展的需求,渔药市场容量巨大,全国销售点约3500个,但在经营中普遍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一些渔药从业者以虚假广告,甚至用劣质产品谋取高额利润。从全国市售渔药抽查情况看,产品标识(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主要成分、含量、有效期、用途、用法等)合格率为零;主要成分合格率仅48.7%。 另一方面,渔药销售渠道混乱。存在生产企业直接经销、兽药点代销、技术推广站或水产研究所代销甚至饲料销售部门代销等方式。渔药、农药、兽药、人药等等交叉在一起,易造成混乱。 2 渔药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渔药属于兽药,对渔药管理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兽药典主要是收载名录、使用规范、鉴别、检测方法等;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兽药的申报、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应地设有兽药典委员会,归口农业部畜牧兽医局管理。渔药属于兽药,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对渔药的管理一直不够重视,不够系统。1990年以后,农业部才建立了渔药临床试验基地,1999年国家成立兽药残留监控委员会,对渔药(兽药)残留进行研究,并拟采用官方兽医制度。2002年,把渔药的使用管理明确由农业部渔业主管部门负责。 农业部制订了《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对部分药物开展了代谢动力学研究,但总的来看,都是分散的,不系统的工作。但是应当看到,渔药的管理没有体系,没有形成从生产到流通,从流通到使用的有效的管理和分销体系。因此仍应当加强体系的建设。 3 渔药对水产品安全的影响 3. 1 渔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各类渔药对水产品安全的影响是不同的,现分述如下:(1)消毒剂对水质的影响较大,对养殖品种生长影响较重,其残留危害相对较小。(2)驱虫剂、杀虫剂,常用的有孔雀石绿、亚甲基蓝等。孔雀石绿具有强毒性,危害人体健康,有致癌性。杀虫剂常用的有硫酸铜、硫酸亚铁、敌百虫。过量的铜可造成鱼体内重金属积累,而敌百虫在弱碱性条件下形成敌敌畏,其对人的危害极大。 (3)抗微生物药,包括抗生素类、磺胺类、呋喃类等。抗生素大环内脂类广谱抗菌药物,常用的有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强力霉素等。磺胺类是人渔共用药物,尤其是一些新型抗生素,人类还处于使用的初期,如果通过食物链传递到人,人必定产生耐药性。呋喃类药具有致癌效应。(4)改善和强壮剂,如激素类,常用的有甲基睾丸酮,乙烯雌酚等,激素类药物残留会使正常人的生理功能发生紊乱,更严重的是激素类药物会影响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5)基因诱导剂、疫苗等,常用的有6-次甲氨基嘌呤等。转基因药物和转基因动物的安全性均未有明确定论。(6)中草药,包括大蒜、马鞭草、五倍子、水辣蓼、菖蒲等。该类药物安全环保,但目前也存在某些争议,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推广。 3. 2 渔药不规范使用的问题 由于养殖密度的加大,生物病害程度加剧,养殖业者不规范使用渔药现象严重。存在滥用药与盲目增大剂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直接向养殖水域泼洒抗菌素现象。选用渔药时,不考虑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和对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3. 3 不执行停药期问题 存在不执行停药期的现象。在使用药物后,没按规定的休药期要求,提前上市销售,致使药物代谢不完全,残留量超标。 3. 4 人、渔药物共用现象 有些抗生素药物仍处于人类使用阶段,而一些养殖者为了求治疗效果,非法作为渔药的主要或次要成分,造成水产品中含有此类药物,通过食物链造成人对这些药物的耐耐药性,使得人类抗生素的使用周期缩短。 3. 5 禁用药物非法使用现象 我国已制订了禁用渔药名录,禁用渔药包括以下种类及品种:地虫硫磷、六六六、林丹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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