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发展现代农业重点行动的意见》,结合当前我国现代渔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2008年继续实施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渔业现代化道路,以实现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完善法律和政策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执法和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业科技入户三大行动(春季行动、夏季行动和秋季行动)以及高效健康养殖科技示范活动。11月至12月为第三阶段(总结阶段):进行项目总结、抽检和验收,撰写验收总结报告,各级专家组进行实施绩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并制定2009年工作方案。
大力加强苗种管理和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
主要内容:以我国主要养殖品种、出口优势品种为主要对象,农业部继续组织实施水产原良种工程建设项目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进一步完善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和引进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并公布一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水产原良种场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指导已建成的水产原良种场和遗传育种中心,加大重要水产养殖品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工作力度,努力在我国建成一个主导品种突出、区域布局合理、运行机制顺畅、管理科学规范的水产原良种保护和选育体系。
实施步骤:3月下达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工程项目投资指南,8月底前完成批复,11月底前下达投资计划。4月下达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和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项目计划,6月至10月组织项目实施,11月至12月项目总结。3月底完成《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7月至11月建立并公布一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扎实推进水生动物防疫工作
主要内容: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各有关省(区、市)开展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农业部继续组织在江苏、福建、江西和广东等省开展渔业执业兽医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和山东等省(市),同时在江西、广东等省继续开展草鱼出血病免疫预防试点,在江苏、浙江等省启动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精准监测试点,在江苏省启动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试点,推进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的建立,加快水生动物疫情应急反应能力的提高。农业部还将组织开展编制《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二期规划》的起草和论证,组织编写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材料,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实施步骤:3月初由农业部下发鲤春病毒病(SVC)等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和斑点叉尾鱼回暴发性流行性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提出年度工作任务要求。3月至11月各有关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疫病抽样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11月底上报总结材料,12月总结监测和调查情况。2月至 11月各有关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草鱼免疫试点、渔业执业兽医试点工作、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试点,12月初报送总结材料。1月至2月农业部组织开展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二期规划的起草和论证工作,3月至12月根据发改委的意见进行调整修改。5月至7月组织一次全国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
加大水产品药残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主要内容:为巩固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启动水产品安全供给奥运保障计划。改进抽检方法,加大水产养殖环节药残检测力度,组织三次水产品中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甲基睾丸酮、氯霉素等禁用药残留的监督抽查,抽检样品数量增加到3700个以上,同比增长40%。加强检测机构能力比对,提高抽样和检测水平。下发《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指导地方规范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并加强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的查处。落实“黑名单”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继续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试点,同时在广东省、浙江省和大连市启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示范县创建。加强贝类卫生质量安全控制,继续组织开展贝类养殖水域划型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对2007年发现的三类海域及其它污染物超标严重的海域实施重点监测,探索建立预警机制和临时性关闭制度,并组织开展安全食用贝类宣传活动。
实施步骤:3月组织召开农业部关于控制水产品药残、确保出口稳定发展座谈会,研究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水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组织各地在5月、7月和10月集中三次对养殖环节的产品进行药残检测,并适时组织对部分检测机构进行飞行检查和技术指导。5月农业部下发《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6月组织编写、印发《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例汇编》,指导地方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3月至10月在广东省继续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试点,同时在广东、浙江省和大连市启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示范县创建,11月至12月进行工作总结。5月至11月农业部组织开展贝类养殖水域划型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编制《贝类安全管理知识手册》和《贝类营养及安全食用手册》,9月组团赴美进行贝类卫生监控技术和管理培训。3月至10月农业部组织成立贝类安全知识讲授专家组,分区域对基层抽样、检测及行政人员开展培训,规范贝类监控及划型工作流程,5月至11月由中国渔业协会牵头在节日发放《贝类营养及安全食用手册》,开展贝类安全食用方面的宣传,
全面开展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
主要内容:农业部将组织开展2008年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完善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任务,突出抓好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和养殖过程中的药品使用的执法检查,取缔无证生产和查处违法用药行为。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执法人员和养殖生产者水产养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养殖生产者的守法意识,加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建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机构为主,技术推广、水生动物防疫检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业执法工作机制。农业部将制定下发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加强渔政执法培训工作,并在苗种繁育季节和病害多发季分别组织多个督查组对各地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加大水产品药残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主要内容:为巩固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启动水产品安全供给奥运保障计划。改进抽检方法,加大水产养殖环节药残检测力度,组织三次水产品中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甲基睾丸酮、氯霉素等禁用药残留的监督抽查,抽检样品数量增加到3700个以上,同比增长40%。加强检测机构能力比对,提高抽样和检测水平。下发《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指导地方规范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并加强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的查处。落实“黑名单”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继续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试点,同时在广东省、浙江省和大连市启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示范县创建。加强贝类卫生质量安全控制,继续组织开展贝类养殖水域划型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对2007年发现的三类海域及其它污染物超标严重的海域实施重点监测,探索建立预警机制和临时性关闭制度,并组织开展安全食用贝类宣传活动。
实施步骤:3月组织召开农业部关于控制水产品药残、确保出口稳定发展座谈会,研究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水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组织各地在5月、7月和10月集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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