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除草剂可按作用方式(灭生性与选择性)、在植物体内的转移性(输导性与触杀性)、使用方法(土壤处理与茎叶处理)和化学结构系统等分类。一、除草剂的选择性原理草坪与杂草同时发生,而绝大多数杂草与草坪草同属于高等植物,因此就要求除草剂具备特殊选择性或采用恰当的使用方法而获得选择性,这样才能......
(2)播后苗前土壤处理 作物播种后尚未出苗时处理土壤,称播后苗前土壤处理或苗前土壤处理。多数土壤处理剂是用这种方法施药的,包括取代脲类、三氮苯类和酰胺类等重要的除草剂种类。
(3)苗后土壤处理 草坪生育期处理土壤或花卉移栽缓苗后处理土壤,称为苗后土壤处理。如花卉移栽后杂草尚未出土或处在幼苗期施用丁草胺或杀草丹等。为了避免药剂附着在植株上,常采用颗粒剂或药剂混以湿土撒施,从而避免产生药害。
2.茎叶处理法
将除草剂直接喷洒到长出的杂草茎、叶上的方法称为茎叶处理法。茎叶处理法一般采用喷雾法,因为喷雾法使药剂易于附着与渗入杂草组织,可得到较好的药效。按用药时期又分为播前茎叶处理与生育期茎叶处理。
(1)播前茎叶处理 草坪尚未建植或花卉移栽前,用药剂喷洒已长出的杂草。通常要求除草剂具有广谱性,药剂易被叶面吸收,落在土壤上不致影响种植植物。常用的药剂有百草枯与草甘膦等。但这种施药方法仅能消除已长出的杂草,对后发杂草则难以控制。
(2)生育期茎叶处理 草坪出苗后施用除草剂处理杂草茎叶的方法称为生育期茎叶处理。因而要求除草剂在草坪与杂草之间具有较高选择性。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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