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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落实好农副产品运输税费减免政策            【字体:
发改委:落实好农副产品运输税费减免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



文章摘要>本报讯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证食品价格稳定,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好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税费减免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扩大绿色通道范围,努力降低农副产品运输和经营成本。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是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


>  本报讯  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证食品价格稳定,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好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税费减免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扩大绿色通道范围,努力降低农副产品运输和经营成本。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是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各地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重要商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加强采购调运,充实必要的库存,确保市场货源充足,满足居民消费需要。要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监测,制定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发现价格异常波动,要快速反应,及时启动预案,增加市场供应,维护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通知指出,“两节”期间正值春运高峰,各类商品运输也大量增加。要切实落实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税费减免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扩大绿色通道范围,努力降低农副产品运输和经营成本,保持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加强“两节”期间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对经营者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在处罚的同时公开揭露,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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