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29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切实减轻洞庭湖、鄱阳湖、洪湖、巢湖、洪泽湖等大湖区农民(包括农场农工)负担,促进大湖区的稳定和发展,近期,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全面启动了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8......
>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切实减轻洞庭湖、鄱阳湖、洪湖、巢湖、洪泽湖等大湖区农民(包括农场农工)负担,促进大湖区的稳定和发展,近期,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全面启动了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8.07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改革工作,将惠及2616万大湖区农民,人均每年减负约89元;二是在2009年全面取消“共同生产费”“排涝费”等专门针对大湖区农民的收费,取消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收取的“堤防费”“水利工程费”等;三是增加对大湖区公益性领域的投入;四是建立大湖区堤防维护和排渍排涝的分担机制,将大湖区防洪大堤、跨乡村的堤垸建设和公益性排渍排涝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此外,还将全面推进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大湖区开展“省直管县”“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试点,形成财力向农村倾斜、向县乡基层倾斜的体制,提高大湖区乡村组织运转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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