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NY481-2002前言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华中农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森、高祥照、徐芳森、陈守伦、马常宝、王旭、杨帆、蒋启全。有机-无机复混肥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
V2——滴定时消耗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5.6.3 仪器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水浴锅。
5.6.4 分析步骤
5.6.4.1 按GB/T 8571规定制备实验室样品,并研磨至通过0.5mm筛。称取试样0.05-0.5g(精确至0.0001g)(称样量的多少取决于有机质含量的高低)放入250mL三角瓶中,准确加入重铬酸钾—硫酸溶液(5.6.2.4)25.0mL。充分摇匀后加一弯颈小漏斗,置于沸水中保温30min,每隔约5min摇动一次。取出冷却至室温,用水冲洗小漏斗,洗液承接于三角瓶中,加水至120mL,加6滴邻菲罗啉指示剂(5.6.2.3),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5.6.2.6)滴定至棕红色。同时用二氧化硅(5.6.2.1)代替试样,按照相同分析步骤,使用同样的试剂,进行空白试验。
如果滴定试样所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用量不到空白试验所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用量的1/3时,则应减少称样量,重新测定。
5.6.4.2 氯离子含量的测定:按GB 15063-2001中5.7的规定测定氯离子含量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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