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GB/T10510—1998前言本标准是对GB/T10510—89《硝酸磷肥》的修订。本版与前版的主要差异是:根据我国磷矿资源的实际状况和现有硝酸磷肥的生产条件对硝酸磷肥一等品和合格品的有效磷含量、粒度和颗粒平均抗压碎力等指标进行了调整。本标准中优等品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0510—89。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同一根系项目有两种测定方法时,以方法一为仲裁分析法。
4.1试样
按GB/T 8571规定的方法制备。
4.2总氮含量测定
按GB/T10511规定的方法进行。
4.3有效磷含量和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测定
按GB/T10512规定的方法进行。
4.4水分(游离水)含量测定
按GB/T10513和GB/T10514的规定的方法进行。
4.5粒度测定
按GB/T10515规定的方法进行。
4.6颗粒平均抗压碎力测定
按GB/T10516规定的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硝酸磷肥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产品均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等级、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本标准编号。
5.2使用单位有权按本标准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5.3硝酸磷肥产品按批检验,以每班产量为一批。
5.4袋装硝酸磷肥按GB/T6678-86 6.6条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沿袋的最长对角线插入至料层深度的四分之三处采样。每袋采样量不少于100g,每批采样总量不少于2kg,用分样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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