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GB18382—2001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7409:1984。与ISO7409:1984相比,本标准增加了相关的术语定义,同时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加了相应的标识内容要求。自2002年1月1日起,肥料生产企业生产的肥料销售包装上的肥料标识应符合该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肥料标识不符合该标准的肥料。本标准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提出......
7.3.1和7.3.2执行。
7.4其它添加物含量
7.4.1若加入其它添加物,可标明各添加物的含量及总含量,不得将添加物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
7.4.2产品标准中规定需要限制并标明的物质或元素等应单独表明。
7.5生产许可编号
对国家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应标明生产许可证的编号。
7.6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
应标明经依法登记注册并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名称、地址。
7.7生产日期或批号
应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外包装上标明肥料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
7.8肥料标准
7.8.1应标明肥料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
7.8.2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肥料产品,如标明标准中未有规定的其他元素或添加物,应制定企业标准,该企业标准应包括所添加元素或添加物的分析方法,并应同时标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7.9警示说明
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不当,易造成财产损坏或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应有警示说明。
7.10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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